为规范学校公务出差申请和差旅费报销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学校资源的合理使用和费用的合规报销,特制定本方案。
1、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或学校的公务外出安排,每周一提交出差申请,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安排。
2、尽量在每周一前完成用车申请,以便学校公务用车的安排。
3、公务活动过程中做好钉钉签到打卡,保存好相关附件。
4、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报销流程,按要求仔细填报信息,提交相关附件。
报销流程如下:
1、公务外出申请流程:
打开公务之家—选择出差申请—填写新申请—选择出差类型—填写出差事由—添加出差地点—选择出发日期、返回日期—添加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选择自行乘车)——添加附件(校历截图)—选择审批人(安排外出的部门负责人)——提交审核。
2、差旅报销流程:
打开公务之家—选择差旅报销—选择相应的公务活动—点击申请报销—完善行程信息(华亭学校—公务活动地点)—填写报销金额(参照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务活动各街镇往返差旅补贴表)—点击下一步——选择审批人—添加抄送人(杜伟峰)—添加附件(钉钉签到截图、显示日期地点)—提交报销申请。
3、差旅报销时间结点:
每周周一12点前完成本周外出申请、周一全天各部门完成审批、外出活动结束后提交报销申请,报销申请每周周五进行审核,一般当月活动当月报销,一学期(半年)一清算,上半年6月30日止,下半年11月30日止,每年12月份产生的报销放在下一年年头。
4、报销细则:
1)区外公务活动
华亭学校在编在职人员临时到市内其他地区开展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可以报销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等差旅费。其中,住宿费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据实报销,伙食费和交通费按公务活动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其中,到崇明区的伙食费和交通费合计为每人每天180元;到市内其他地区的伙食费和交通费合计为每人每天150元;到外省市开展公务活动的,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确需自行驾车前往的,按实际公里数每公里补贴1元。对自行驾车前往的,途中发生的过桥过路费用,可另外凭发票据实报销。
2)区内公务活动
华亭学校在编在职人员开展公务活动的伙食费、交通费等差旅费用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各街镇间往返的报销标准,可参考附件。
3)其他说明
一天内到2个以上的其他区以每人每天的标准报销;一天内到本区3 个以上街镇以每人一天最多可报销 2 次的标准报销;上述情况可按最远距离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