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华亭学校 2024年【16】号 华亭学校体育器材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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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学校

2024年16

                华亭学校体育器材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体育器材管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使学校体育器材发挥最大的作用,现作以下规定:
    1、体育器材的购置应符合学校规范,以更好地为教学、训练及运动竞赛服务,发挥其最大价值。

2、器材室内要保持清洁干燥,器材要整齐排列。

3、校体育器材保管室保管员做好每学期体育器材领用记录,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体育器材盘点,如需增补器材应上报教学部。

4、体育器材除教学、训练、竞赛、学生课外活动外,未经体育老师批准,学生不得私自借用,体育器材保管员不得私自出借体育器材。

5、全校师生要爱护体育器材及设施,借用的器材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需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则需上报德育部作处理。学生不得将私人体育用品带到学校。

6、体育教师要学生进行爱护体育器材的教育,并明确体育器材使用规范。

7、班主任与体育教师每学期初协商选定每班的体育器材借用负责人,并将名单上报教学部。

8、教学部应在每学期初将学校体育课程安排及每班的体育器材借用负责人名单给到校体育器材保管室保管员。

9、根据教学内容体育教师每节课所需器材告知班级体育器材借用负责人,开具体育器材领用单。体育器材借用负责人凭体育器材领用单,负责每节课体育器材的一次领用、一次归还,体育器材归还数量与领用数量应保持一致。

10、体育器材的正常损耗应由体育教师直接到体育器材保管室登记。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学校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