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华亭学校
2024年【8】号
华亭学校行政陪餐工作方案
为确保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学生在学校食堂的饮食安全,规范日常管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行政陪同学生就餐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周春艳
副组长:吴建忠、李杰、王东薪、秦芳
组员:赵长利、汤麟、马静静、吕雄、陈翔、龙江、卢翠红、汪恋一、袁银军、柏晓华
二、具体安排
1、陪餐时间:中午11:55分
2、陪餐地点:学生食堂、一七年级教室
3、陪餐人数:2人
三、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党政办公室发布的行政陪餐安排表,每天午餐2名行政进行陪餐。
2、一名行政在学生食堂陪同学生一起就餐,一名行政巡视一、七年级在教室用餐情况,监督教师陪餐是否到位,检查餐后地面、桌面等卫生情况。
3、食堂陪餐人员按要求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对学生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
4、陪餐过程中,对学生就餐秩序、就餐礼仪等进行监督,检查学生有无争先恐后,追逐奔跑,大声讲话,饭菜汤撒桌面或地面,浪费或争抢食物等现象,如有需及时提醒制止。
5、陪餐结束后,及时填写陪餐记录。陪餐记录内容包括日期,菜式数量评价(是否与食谱一致);质量评价(食品感官、口味及制作质量有无异常);食堂服务评价(服务态度、卫生情况);就餐秩序情况;餐后有无异常反应;其他突发情况记录,陪餐人签字等。
6、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1)学生食堂卫生环境较差、地面较湿滑、工作人员大声喧哗等现象;
(2)学生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
(3)学生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等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4)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5)其他应当及时整改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7、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外,应当立即向相关负责部门报告,及时对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8、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因故不能陪餐的,提前自行与其他人员调整。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食堂陪餐人员要加强对教师陪餐出勤情况的监督,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华亭学校党政办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