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华亭学校 2024年【1】号 关于学校财务报销“一事一清,一月一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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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学校

2024年1

关于学校财务报销“一事一清,一月一结的规定

 

为推进学校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财务纪律,特制订此规定。

 

学校实施“一事一清、一月一结”财务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一、集中采购

每年按照上下两个学期为单位,对办公用品、体育器材、设施设备、食堂用品以及纸张、硒鼓、墨盒等耗材进行集中申购和采购,并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完成入库、登记、报销等手续。具体操作流程:

1、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学期结束前盘点现有物资,提出申购请求,填写申购单

2、由学校统一采购申购物品,并由申购人进行清点

3、仓库对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做好相关领用手续

4、总务及相关部门对公共财产及物品使用进行过程管理

5、总务及相关部门对公共财产及物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二、零星采购

对于没有纳入集中采购的物品,如确实有需要,遵照不浪费、不闲置的原则,数额低于3000元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使用公务卡进行采购,数额大于3000元的,必须由学校同意后使用公务卡进行采购。

本规定从20241月起执行。

 

                                             华亭学校校长室

                                               2024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