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选拔部分校园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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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教育系统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嘉定区教育工作党委、区教育局决定公开选拔校园长若干名。具体如下:

  一、选拔职位(共79个)

序号

职  位

类别

数量

1

中学正职

1

2

小学正职

1

3

幼儿园正职

9

4

成人学校及其他单位正职

2

5

中学副职

14

6

小学副职

15

7

幼儿园副职

35

8

成人学校及其他单位副职

1

9

教育辅助机构副职

1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熟悉党的教育方针,有胜任相应职位的政治素养、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嘉定区教育系统人员报名参加正副职校园长职位选拔的,须持有“嘉定区校长准入证书”。

  2、基本资格: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参与正职领导职务选拔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学校副职领导职务经历;参与副职领导职务选拔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基层单位管理岗位任职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方法、程序和日程安排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民主推荐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1、发布通知(5月24日)

  2、报名审查(6月2-3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嘉定区教育局党群工作科(嘉行公路601号A515室)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校长准入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全日制以及在职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统一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需参加区教育工作党委统一组织的笔试与面试。

  笔试时间:6月10日(星期四),笔试地点:区教育局C-605室。

  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民主推荐

  根据笔试、面试的情况确定动议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5、组织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被考察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工作党委与相关单位党组织进行考察。

  6、讨论决定

  区教育工作党委组织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提出任用建议方案,由区教育工作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任用人选。

  参与选拔人员有2所学校任学校副职经历、有2个不同中层岗位任职经历的优先任用。若无合适人选,相关职位可以暂时空缺。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未能任用的人员,视情况列入相应的人才库以备选用。

  7、任职前公示

对拟任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职前公示。

  8、任职

  公示后无异议的,分别由区教育局局长和学校校长聘任正、副校园长,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提任人员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联系人:谢老师(39902012)

  备注:请各单位将此公告在校内及校园网上张贴、公布,并广泛深入发动。党组织负责人要联系、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接受组织挑选。


  


  编 号:党群工作科(通)2021-3

  联系人:谢 伟 39902012

中共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