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华亭学校关于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嘉定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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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1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意识,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书育人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奖基〔2021〕第06号)精神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嘉定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启动2021年“上海市园丁奖”、“嘉定区园丁奖”的评选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评选小组,组织好学校的推荐、核实、公示、申报等工作,评选小组集体审定候选人,

组长:周春艳

副组长:李杰、王东薪、吴建忠

组员:马静静、秦芳、刘海燕、龙江、卢翠红、陈翔、赵长利

二、推荐名额、范围:

根据教育局通知,我校报送的市(区)园丁奖推荐名额 1名。

评选范围:本校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根据教育部《教师和教育工 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上海市园丁奖”候选人,必须认真执行教育部、市教委“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秉承“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 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实施绿色评价,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方面有显著成绩;

2.教学工作中,坚持素质教育,注重全面发展,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育学生的核心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教育科研中,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以科研促进教学,在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手段改进、教育技术应用、实验教学创新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并积极推广应用,为提高教育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4.教育管理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环境建设、服务师生等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在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科学提升和内涵发展上有突出成绩。

“嘉定区园丁奖”评选条件,参照“市园丁奖”

四、评选办法:

1、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实施意见,公开名额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根据评选条件,可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的方法推出候选人。候选人所在单位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区评选办提交相关材料。

3、参评人员原则上逐级升层。市园丁奖人选应从区园丁奖和市教委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获得者中产生。上次获“上海市园丁奖”“嘉定区园丁奖”的人员拟作为本次评选申报者的,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4、先进事迹材料要具体、生动、详实,有典型性、代表性,“上海市园丁奖”、“嘉定区园丁奖”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

五、工作日程安排:

1、宣传发动、广泛推荐。《评选工作实施意见》在校园网上公示,根据教育局文件中“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可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群众互荐的方法推出候选人。由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的精神,我校采取学校领导班子推荐、部门推荐(教学、德育、科研三个部门推荐),年级段组长推荐的方法推出初步候选人,再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

2、具体日程安排:

(1)5月11(本周二)中午12:10召开年级段组长、教学、德育、科研部门负责人会议,布置推荐工作,会后,各年级段组长在听取组员意见的基础上,在全校教职工中,各推荐1名,教学、德育、科研三个部门各推荐1名,12日(本周三)下班前报校务办。

(2)领导班子推荐、部门推荐,年级段组长推荐的初步候选人汇总后,13日上午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根据评选条件,确定上报的市(区)园丁奖推荐名单 1名。

(3)公示5天。听取意见。

(4)5月22日前:将申报表及推荐名册上报区评选办(区教育奖励基金会秘书处 梅园路226号教工之家)。

 

 嘉定区华亭学校党支部

2021年5月11日